近日,当事人董某在郑州晚报上公开向博风律所致歉。致歉内容如下:
本人董某某在委托博风所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对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工作产生误会,以致本人在公安机关、律协、司法局对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不实投诉,给律所造成巨大名誉损失。在此,本人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望律所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