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办案,检察机关什么权力也不能行使,谈监督就是空中楼阁。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在多个场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多次强调这个观点。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凝心聚力,锲而不舍,不断探索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强化监督的刚性,提升监督的权威。
6月5日下午,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珠北路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依法再审耿万喜诈骗案,最高检依法派员出庭履职,法庭采纳了最高检检察员依法改判耿万喜无罪的意见,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耿万喜无罪。“这个结果我等了32年。”在听到宣判结果的那一刻,头发斑白、已过花甲之年的耿万喜声音有些激动,他用带着浓重方言的语调连说两声“谢谢”。
6月11日,作为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表示:“各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要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在列席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抗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抗诉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每一起抗诉案件办理质量。”
在“首席”的示范和带动下,山西、安徽、海南、陕西、西藏、黑龙江等省级院检察长纷纷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释放出“检察长带头抓办案”的鲜明信号。
“给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核心就是办案,就是以办案为中心。通过办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在于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张军检察长的这一理念表明,抓办案就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最有效手段。
金融犯罪较为隐蔽,危害极大。若未能及时发现会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7月12日,最高检召开以“加强案例指导,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明确多发疑难及新型金融犯罪法律适用标准。在发布会现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3起指导性案例的主办检察官悉数到场,以案释法,警醒世人。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说到底要在办案中实现,案件办不好,监督必然要落空。没有办案,法律监督就失去了着力点;没有办案力度,法律监督就失去了深化点。各级检察机关在最高检的带领下,对抓办案的认识越来越清醒,行动越来越坚决,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围绕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防范风险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加大办案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
2015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试点方案
同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试点决定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发展,堪称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个典型样本。
3月27日,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抓好公益诉讼工作,既要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又要抓住典型,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4月18日,在湖北省检察机关调研时,张军检察长再次强调,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创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多向地方党委汇报,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通过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争取双赢多赢的实际效果。
5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针对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提起侵犯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自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捍卫了英烈声誉。
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做的是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而公益诉讼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其线索来源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近日,刘先生在向检察机关提供“某社区医院医疗废物长期不及时清运,严重威胁周边环境”线索后不久,就接到了检察机关的领奖通知。“没想到医疗废物管理问题这么快就被妥善解决外,还有奖金可以领。” 刘先生十分惊喜。这是今年5月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出台《无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后,首次向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有功人员发放举报奖金。
维护公益,风生水起。
6月29日,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统一挂牌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
7月18日,黑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同时挂牌成立,为群众举报相关侵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和诉讼违法线索提供了全新的平台。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是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
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组织机制保障护航,各地检察机关频频发力,今年以来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数量增长显著,公益诉讼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要谋发展,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监狱检察由“派驻”改为“巡回”,就是检察机关在谋发展道路上的一种全新探索尝试。
近年来,检察机关督促纠正的“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海南黄家光故意杀人案”,都是在监狱检察工作中发现的。此前,监狱检察方式一直以派驻检察为主,派驻比例高达97%以上。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高质高效地完成大量的日常派驻检察和繁重的“减假暂”案件办理任务,成为检察机关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5月31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最高检决定,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海南、四川、宁夏等8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将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我们都知道‘熟能生巧’,但也要警惕‘熟能生懒’,防止‘熟能生腐’。巡回检察试点目的就在于防止‘权力长青苔’,解决传统派驻检察存在的‘同化’、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的问题,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发布会上说。
善弈者谋势。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正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办案方式方法,让法律监督这一主业强起来,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