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案件进展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黄光裕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事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被罚500万。
2010年8月3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0年11月16日,据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2年时间,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黄光裕已于上月初正式入狱服刑。
事件影响
家电业
在事实昭示之前,“中国首富出事了”的消息,还是着实让平头百姓的心理快慰了一阵。这里面是不是老百姓天生就有“仇富”心理,还是“为富者不仁”导致的恶果,不是笔者要讨论的。
投资者更关心黄旗下的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和中关村会受到哪些影响。招商证券的研究员表示,国美面临的最大可能风险包括:银行提高承兑汇票质押比例和供应商挤兑。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国美电器都有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从报表上看,国美、苏宁2008年中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83%与66.34%,如果扣除虚拟的商誉资产,国美电器2008年中期期末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8.84%。
而据某券商了解的情况,国美目前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国美大本营的北京区域销售收入进入10月份以来表现不景气,租售比上升;供应商对国美拉长账期很担忧,有的甚至停止供应一些比较好销的产品。而家电业内也在传言,国际家电巨头三星已经收缩了对国美的供货。
也有分析认为,国美在行业顶峰期高价收购了大中电器,以及此前的多次大规模收购行动将带来的资金压力和管理压力;国美2010年还面临46亿元的可转债偿还压力。
尽管国内券商分析黄光裕事件对国美电器有多大的影响时,立场会受在A股上市的苏宁电器的左右。但业内人士还是认为,黄光裕事件发生在负面影响比较集中的时期。
如果放开视角去寻找类似事件的后果,我们会发现,缺少张文中的物美走得更稳健了,而少了黄宏生的创维依然在运转。其原因是,作为比较成功的民营企业,他们在创业时培养一批职业经理人在困难时期维持了公司的运转,相信国美电器也不例外。
但是,与物美和创维不同的是,国美系的摊子更大,不仅在产业领域进行了多元化经营,在资本市场同样有大手笔运作。毋庸置疑,国美系缺少了黄光裕的人脉和决断 ,以往被遮盖的矛盾会逐步暴露出来。
股票
今天市场呈现震荡调整格局,但调整力度之大,超过了我们的预想。我们认为,除了上周我们提到的因素,新的因素主要是由于两项处罚措施触动了市场的穴位。这两项处罚是国美电器控制人黄光裕传闻被拘事件和证监会对北京首放董事长的亿元罚单。
目前事态还未完全明朗,所以投资者深感不安,周一的大盘走势已经反映了这一点。盘面上看,两市低开后便震荡下挫,尾盘跌破1900点,成交量大幅萎缩,说明市场观望情绪加重。沪指最终收于1897.06点,跌幅为3.67%。两市跌停的个股约有50家,除了商业连锁板面飘红外,其他板块均有所下跌。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由于周末降息预期未能兑现,地产板块跌幅居首。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苏宁环球。今天下午报社开选题会,大家讨论到黄光裕事件时还说,苏宁可能收获一个意外之喜,就是重整家电增零售连锁的格局。但我们看到,苏宁环球今天跌停,表明地产股整体的不确定性在加,即使国美之事客观上有利于苏宁,对地产股苏宁环球,也没有帮助。
今天大盘的调整幅度为何如此之深,和两项处罚措施有何深层关系?我们讨论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在反弹过后进行调整,是市场本身的需求。我们之前也曾经讲过,获利盘的套现要求和外围市场的压力,必然会造成A股的调整。此外,对于已经被推高的热点股,外围资金已无意追高,今天的成交量大幅萎缩,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无论上周末管理层是否出台利好,本周调整都必然会来临。
另一方面,最近这波反弹行情,正是游资热炒概念股的结果,上述两件处罚事件,就被市场解读为管理层对低价股炒作的打击。这也许只是时间的巧合,管理层不会对短期现象做出如此反应,但却在客观上加深了今日的调整力度,这可以被理解为偶然因素。
如果没有偶然因素的出现,市场依旧会按照正常轨迹进行调整,但必然+偶然,导致今天市场调整幅度加剧。
事件背后
出身贫寒的黄光裕从汕头农村一路打拼到京城,最后荣登中国富豪榜首。直到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的星光大道戛然而止。当日,黄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自2006年起,黄光裕及其公司就曾被公安部、国税总局等部门调查,但都被黄光裕用金钱“摆平”。这一次,黄终于难逃劫数。
黄光裕案发后,多名省部级官员相继被查,如原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等。
据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后不久,即2008年底,黄光裕和许钟民就供述了部分行贿行为。但直到2010年初,检察院才追加了单位行贿罪。最终进入黄光裕案中的受贿官员,级别最高者是相怀珠——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经侦总队总队长。
一审判决披露出黄光裕所涉官商勾结旧事之一角。2006年6月,公安部经侦局北京总队成立专案组,相怀珠担任组长,查办鹏润公司在开发鹏润家园项目过程中虚假按揭贷款问题。相怀珠负责提出侦查思路、人员分工、工作安排等决策。该调查一度使得银行降低对国美公司的授信额度。
黄光裕开始积极活动。大约两个月后,通过一名官员介绍,许钟民结识了相怀珠,请求在办案中给予关照,希望尽快结案。相怀珠当时表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关照就关照。后来的事实表明,相怀珠的态度甚为积极。
公安部经侦局北京总队多名民警提供证言称,相怀珠由办案初期要求严查涉案单位及有关人员,到后期又要求尽快撤案,前后态度有很大改变。相怀珠本人也承认:“作为案件负责人,在办案方式、催促案件进度等方面给予黄光裕、许钟民关照。”
这个“关照”的结果是,专案组最后认定鹏润公司非法占有贷款目的不明显,且贷款未到期限,尚无法认定贷款损失。2007年1月,该案被撤销。
此后,相怀珠与黄光裕关系日益密切。在2007年七八月间,许钟民在饭桌上告诉相怀珠夫妇,中关村要重组,股票肯定要涨,可以借给其100万元买股票。
一个多星期后,许钟民在公安部附近的路边,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箱子交给相怀珠。相怀珠告知其妻李善娟,这100万元是许钟民借来炒股的。后来,李善娟将该款连同家里的一部分钱买了中关村股票,共计181万余元。此笔“借款”,相怀珠一直没有归还。
上述请托及“借款”行为,最后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是鹏润公司和国美公司的行贿。
黄光裕对相怀珠的“答谢”还包括另一笔行贿,金额6万余元,发生在相怀珠装修房屋购买电器时。其情节展现了黄光裕疏通人脉的一贯手法。
2008年上半年,相怀珠和许钟民及黄光裕一起吃饭,席间谈及购买电器。黄当时表示,“电器他全包了”。当年3月,相怀珠到大中电器中塔店选购家电,特意打电话咨询许钟民。几分钟后,电器店的经理亲自过来推荐,并拒绝收钱,称“老板有交待不让收钱”。
据黄光裕的一名旧属介绍,如果黄的朋友或者重要客户要到大中电器或者国美公司去买电器,他会通知秘书,由秘书吩咐电器店的经理接待。最后,店面经理会打出一个申请报告单,列明客户购买商品的清单和折扣情况,报黄光裕审批。
在收受了黄光裕的钱物后,相怀珠主动积极庇护黄光裕。2008年8月底9月初,公安部经侦局将“ST金泰(600385)”涉嫌内幕交易和鹏润投资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等案件线索,移交北京市局经侦处,并指示该处要予以重视,抓紧查办。过了一段时间,相怀珠给该处打电话说,在办理时不要费太多警力,不要费太长时间,尽快有个结果,给局里打报告。过了几天,相怀珠又打电话说,他与许钟民、黄光裕认识多年,关系很好,黄光裕可以主动说明情况,希望不要对黄光裕采取强制措施。
黄光裕案发后,在2008年12月的某一天,相怀珠打电话让黄光裕的部下去他办公室,交予一个手包,告知里面是许钟民帮忙买电器的钱和电器卡。
黄光裕和许钟民在解决另外一件涉税事件中,也涉及行贿。2006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召集六省市税务稽查局负责人开会,统一部署对国美公司的税务检查。北京国税稽查局指派梁丛林和凌伟参加专案组。
得知消息后,许钟民求助于时任北京市局经侦处四队、四大队副大队长的靳红利。经靳红利牵线,许钟民、黄光裕得以结识时任国税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孙海渟。在多次的饭局上,黄光裕表示,希望孙对国美公司给予关照。2006年9月,借助于靳红利,许钟民和黄光裕数次约梁丛林和凌伟到潮好味餐厅等地吃饭,并在席间由靳红利提出,希望他们关照国美公司。
国美起诉黄光裕
国美电器5日晚向港交所提交公告宣布 ,经过去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起诉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要求其赔偿于2008年年初在回购公司股份中从事的违反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告说,针对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和信任的行为,国美已于当天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递交传唤文件以正式起诉,并追偿由黄光裕的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国美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间就针对黄光裕的法律起诉的重大发展发布新的公告。
国美在当天的公告中还说,国美于4日收到黄光裕独资拥有、名为“Shinning Crown”公司的信函。信函中Shinning Crown向国美提出五项要求,包括撤销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晓的职务、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等。信函称,国美近一年来业绩下滑,原因是陈晓领导的董事会管理不当。
公告说,国美董事会已于5日开会并考虑对信函的初步回复。国美董事会认为,信函的要求没有根据,而且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董事会对现任的管理团队有充足的信心,并相信管理团队始终,并将继续以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的原则来决策和行事,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及孙一丁的职务。 公告称,Shinning Crown信函中所提名的候选人缺乏陈晓和孙一丁所拥有的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公告说,黄光裕被捕及其后就经济罪行的定罪,对公司产生了严重的负面不确定因素,并且不可避免地持续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严重限制公司的资本融资能力。但陈晓领导的国美董事会成功恢复公司的财政稳定以及业务运营的强劲势头。
现年51岁的陈晓于2008年11月27日获委任为集团代理主席,接替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调查而无法履行董事会主席职责的黄光裕。陈晓随后于2009年1月16日正式出任集团主席。
二审维持原判
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 妻子杜鹃改判缓刑
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2010年8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2010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后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针对本案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证。当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至当日21时许结束。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房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同提出上诉的还有杜娟和许钟民。杜娟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其参与内幕交易的程度不严重,且系从犯,请求法庭对其判处缓刑;许钟民则认为其所获刑期和罚金均过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30日对本案作出二审裁定: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的判决维持不变。
黄光裕挟非上市门店施压国美
焦点
随着9月28日“决战”时刻的逼近,黄光裕方面也亮出了“撒手锏”。30天上午,国美电器发布的公告显示,黄光裕方面于8月27日向国美发出了两封函件,威胁如果临时股东大会上其提议未经通过,将分拆国美非上市与上市部分,同时还要求溢价参与国美增发。据悉,此次“决战”,黄光裕握有3个重要筹码,分别是大股东手中的33.98%股份、370余家由其100%拥有的非上市门店,以及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
撒手锏一
“威胁独立未上市门店”
据公告,黄光裕通过北京国美在终止函中表明,如果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决议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通过,其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即未上市部分独立。
据悉,2004年国美上市时,其全国37个城市135家门店中,只有22个城市的96家门店被装入上市公司,15个城市的39家门店仍由黄光裕个人掌握。当时国美集团曾表示,主要是这39家门店的经营还不成熟,存在较高业务风险。
北京国美是黄光裕运营非上市门店的公司,并非国美北京分公司,这部分未上市门店也是目前黄光裕手中的一大底牌。根据其此前提供的财务数据,2010年上半年,国美电器非上市部分门店共有372家,实现销售额96.17亿元;国美上市门店数量为740家,上半年销售249亿元。
国美回应:对上市集团没有重大影响
陈晓方面则强硬回击,集团间协议的终止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对上市集团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实际上预计未来对上市集团有多项好处。呼吁股东在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支持目前管理层,并投反对票。
业内声音:独立运营非上市门店,难!
接近国美管理层的人士天表示,如果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分拆,最直接的影响是非上市公司不再向上市公司缴纳管理费,上市公司会减少上亿元的管理费收入。据其介绍,上市门店和非上市门店共用采购协议、运营系统和财务系统,包括管理人员也是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如果黄光裕方面想要独立运营非上市门店,也是比较困难的。
上述人士表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非上市门店分拆也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人力、财力资源用于开拓门店。
据了解,根据非上市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的协议,上市公司不能进入非上市门店已经进入的市场区域。一旦委托合同解除,上市公司也无须受到这一限制约束。
黄光裕方面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陈晓的回应有断章取义之嫌,不断侧重终止托管后的影响,我们发出的信函是‘附条件’的,将视9·28股东大会结果而定。”
撒手锏二
愿溢价5%参与新股配售
对于国美可能通过增发20%新股来摊薄黄光裕的股权,黄光裕要求在新股增发中,参与股份配售,并可以溢价认购。
黄光裕方面在8月27日的函件中提出,“要约认购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之55%至65%股份,认购价较第三方投资者准备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数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认购价,溢价5%。”
国美回应:董事会暂无发新股决定
国美电器方面表示,董事会目前并没有发行新股的决定,要求函中所述条款只可能是基于黄先生自己的推测。
业内声音:不会考虑单一股东利益
一名接近国美管理层人士30日表示,即使是增发新股,也不可能依据黄光裕的要求,“大股东并不拥有优先权,新股发行是按公司和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进行,不会单独考虑单一股东的个别利益。”
8月23日的国美业绩报告会上,陈晓曾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并无增发计划。”对此,黄光裕方面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陈晓的回应很模糊,仅证明之前没有做,不代表接下来没有。”
备用撒手锏
黄光裕拥有国美电器商标
查询国美电器2004年上市资料,可以发现国美电器的商标归黄光裕所有,并在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营业城市之外的中国地区”使用这一商标。不过根据此前协议,这一授权自2004年起约为10年,即到2014年存在收回可能,目前距协议期还有近5年时间。目前,黄光裕方面还没有提出要求,收回商标使用权。
国美回应:不排除强化永乐大中品牌
国美方面表示,已经做好了各种应对准备。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美官方人士表示,公司旗下还有永乐、大中两个品牌,未来不排除强化这两个品牌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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