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不是简单“放权”了事
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一个突出主题是:“放权”。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取消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6月4日中国政府网)
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在去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对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义。
简政放权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400余项,成效显著。政府的职能更加明确,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受益明显。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方面是继续落实“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承诺;另一方面是保持政府职能转变的进度,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确保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
此次“放权”,主要确定了三个方面:
一是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这其中,有34项是关乎投资创业的。当前,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在财税政策等方面不断予以支持。此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以及“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审批事项的调整,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会议确定,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当前,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也缺乏法律法规的依据,积极进行调整很有必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专业化、社会化的职业水平评价。这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者专业素质,真正实现术业有专攻;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社会的创新能力。
三是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头戏”。正如李克强强调的,“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简政放权是为了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归根结底是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由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不是给政府工作“减压”,而是相关工作要做得更细致,监管要更到位。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观念要变,更要增长能力,要主动研究市场规律,具备前瞻眼光,对市场发展有利的要积极鼓励,对市场发展不利的要及时调整。
虽然今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全国新增企业数量却出现“井喷式”增长。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效,更激励着我们要将简政放权继续进行下去。在这个过程中,做好“放管”结合,首要的是坚持依法行政,“法律没有规定的,既不能‘越位’,越俎代庖;也不能‘越权’,行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力。”其次是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正因为“目前市场确实存在不完善、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才更突显出持久不懈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简政放权是政府对自身的更高要求,更体现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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