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弓某与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新城街道办事处)弓寨村第一、二、三居民组签订了16.07亩的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后本案原告又与弓某签订了转包协议承租了其中的3.6亩土地,并在其上建造临时房屋。
2010年5月11日,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原告和弓某的临时房屋进行非法强拆,造成本案原告财产损失40多万元。
原告为此事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不予立案。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原告来到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材料,搜集证据,为其撰写材料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在本所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受理此案。
此案已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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