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为加强本所规范化管理,落实《律师法》、《律师行为规范》有关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促使本所良好有序的发展,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即日起凡所内通知开会、学习、讨论案件,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按时参加,迟到或不到者罚款50-100元,无正当理由者加倍罚款;凡所内开展集体活动、公益活动、集体出游,所有人员也必须参加,不参加一次者,罚款200元,无正当理由者加倍罚款。
凡合伙人不到者,参照上述加倍执行。
一年内凡无正当理由被罚款4次以上者,不再纳入年检考评范围,并另行处理。
特此通知
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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