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合作律师、授薪律师及实习律师:
现公布2013年12月31日年终大会上的主要会议内容:
经全体合伙人商议,本所合作律师、授薪律师及实习律师必须在2014年1月10日前签订《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者,在及时退还从本所领取的生活补助及其他待遇后方能离开。对于既不签订合同又不离开本所者,本所将根据其上年度所签《聘用合同》中第九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起诉至法院解决双方纠纷。
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
2104年1月3日